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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水利厅命名济宁市为“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市”称号,命名兖州区为“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区”。 这是继邹城市(第一批)之后,我市第二批获得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市(区)称号。
济宁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 46 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 558 立方米 ,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4 ,“河多水少、洪多流少,丰枯不均、总体缺水”的特点十分突出。同时,济宁作为能源大市、农业大市,也是一个用水大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市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心任务,以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水资源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了《济宁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济宁市计划节约用水办法》,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水资源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提供了政策基础。认真实行“三条红线”刚性管理,每年将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对“三条红线”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确保不突破控制指标。 2013 年,全市总用水量 24.1 亿立方米 ,扣除非常规水源1.26 亿立方米,用水总量为 22.84 亿立方米,低于省下达的 25.23 亿立方米的控制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 14.97 立方米 ,比 2010 年下降 15.33%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 0.628 ,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 15.11 立方米 、 15% 、 0.6227 的控制指标;列入省以上考核的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 68.2% ,高于 47.6% 的控制指标。
(二)强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 2013 年市本级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12 个,论证率达到 100% 。严格按照省、市、县管理权限抓好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新增取水许可严格做到“六个必须”,严格实行区域限批制度,积极推进多水源联合调度,通过严格的源头和用水过程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确保用水总量在年度控制指标内。二是不断加大计划节水力度,提高用水效率。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完成了全市 139 家农业用水户、 525 家非农业用水户、 142 家公共供水用水户用水计划的编制工作,年取水 5 万立方米 以上的非农业用水户计划用水实施率达到 100% 。每季度分水源进行用水计划考核,对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2013 年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资源费 3209 万元,走在全省前列,促进了非常规水源的利用。部署开展重点行业水平衡测试,继续设立 300 余万元的节水补助资金,引导推动企业进行节水技改,推广使用工农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节水成效显著。三是不断强化计量收费,水资源费征收额取得新突破。不断加大依法收费力度,加强计量设施建设,全市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不断提高, 2013 年共征收到位 2.02 亿元,比去年增长 5500 万元,增长 36% ,收费总额及增幅均为全省第一。四是深入开展水环境监测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编制完成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实行严格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明确各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科学核定水功能区纳污容量,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建立完善全市水功能区监测网络,设立地表水监测站点 144 个,地下水监测站点 256 个,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站点 20 个,基本实现了对全市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的全覆盖,每季度监测化验水质,发布《济宁市水功能区水资源状况通报》。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对入河排污口逐一进行登记,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按期清除南四湖、梁济运河沿线的入湖河排污口,确保调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
(三)落实保障体系,夯实规范化管理基础。一是加强领导,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落实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二是健全队伍,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成立了济宁市水资源办公室,为副县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 20 名,明确了 5 个科室职能和人员编制,规章制度健全,水资源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夯实了组织基础。三是强化资金、技术、宣传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从市级留成的水资源费中列支近 1000 万元,作为水资源管理专项经费,优先用于节水技改、水环境监测保护、信息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保证了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编制完成了济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并获市政府审批,为合理制定下达各县市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提供了依据。在宣传引导方面,利用“ 3 · 22 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供稿:樊来祥,责编: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