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省级及以上审批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上报。提出市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基本建设及城市供排水建设维护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负责率头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拟订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经组织指导市骨干河道是防、重要相险水津和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国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成跨县(市、区)、路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务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务工程稽察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及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