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
2、负责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
3、抓好水利论证认可工作。
4、抓好水利科普、传播水利先进经验。
5、抓好水利水电学会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市内外学术交流和科学考察,对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政策和工程可行性论证发挥咨询作用。
6、负责利用外资工作;抓好全市水利科技培训、研讨班的计划安排。
7、抓好全市水利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8、抓好水利科技人才的管理和评先、评模推荐申报工作。
9、抓好优秀水利科技论文(调研报告)的评选工作。
10、行使与省水利厅对口处室对应的工作职能。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